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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新媒体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2021-09-30 11:04

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校园网络传播秩序,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新媒体(网站)运维管理的通知》《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决定集中开展校园新媒体自查整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新媒体所指范围

新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订阅号、服务号)、博客、微博、百度贴吧、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自媒体(包括账号中含有学校中英文名称或简称的;账号中含有学校部门名称的;由校内各部门、学生社团组织、学生班级注册或者运营管理的发布涉及学校动态的新媒体平台)。

二、时间安排

(一)9月27日至10月15日,自查梳理。各部门要对所辖范围内的新媒体平台进行自查梳理,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掌握运行状态,实行清单式管理,并定期进行核实排查。

1.对内容长期不更新、信息发布不准确、互动回应不及时性、运维管理不规范的新媒体平台,应当及时整改或注销。

2.注重集约发展。根据《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学校在单个新媒体平台原则上只开设一个校级新媒体账号,并上报省教育工委备案;校内各二级部门开设的新媒体账号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单个新媒体平台原则上只开设一个新媒体账号,避免“一事一端”。已经开设多个新媒体账号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清理整合。

(二)10月16日至22日,提交材料。

1.备案信息变更(党政主要负责人、管理员、运维方式、账号名称等)的,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信息变更登记表》(见附件2);

2.对已开通运行但未备案的新媒体平台,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账号审批表》(见附件1)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3.需要申请开通新的新媒体账号的,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账号审批表》(见附件1);

4.注销现有账号的,请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新媒体账号注销信息汇总表》(附件4),并将注销申请截图发至党委宣传部高老师。

5.以部门为单位提交一份自查整改情况,说明自查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加盖部门公章报党委宣传部。无以上情况的,亦需要提交无相关情况的说明。

以上所有表格和文件以纸质版形式提交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行政楼B402。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管理责任

1.请各部门高度重视,部门领导亲自部署。校内各新媒体账号按照“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行日常管理。各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新媒体的管理工作。管理员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营。

2.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须指定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在编在岗教职工担任新媒体管理员,做好账号的具体管理工作。新媒体账号负责人和管理员调整时,要与接任人员做好交接,交接后要及时更换密码并向党委宣传部重新备案。

3.加强对开通或运营自媒体师生员工的教育,引导其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切实维护学校形象。

(二)切实加强内容管理

新媒体平台严格执行“先审后发”“重发重审”“三审三校”的内容审查制度。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所发布内容的真实性、正确性、导向性进行严格审核,三审无误且在文末标注逐级审核校对人员名单后方可发布。

                                                                                     党委宣传部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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