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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强国】东莞职业技术学院(14263)高考招生宣传指南
2020-07-20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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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概况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于2009年4月成立,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东莞市政府投资13.5亿元兴建,是东莞市唯一一所公立高等职业院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国家“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分为三个校区,校本部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3号,建筑学院和卫生健康学院分别拥有独立校区,分别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连马路和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粤晖路3号。其中校本部面积达63.7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2.34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固定资产12.98亿,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12亿元。设有机电工程学院等15个二级教学院系(部)。

学校对接东莞支柱产业及产业发展趋势,完成了机械制造、电子信息制造等十个专业群布局,开设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46个专业。拥有中央财政支持高职建设专业2个,广东省“高职-本科”协同育人专业5个,省级示范及高水平建设专业15个,省级高职教改项目34个,省级各类实训实践基地20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0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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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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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系介绍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是学校重点建设单位,目前开设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5个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获中央财政支持,并为省示范及省一流建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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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智能制造综合实训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现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终端技术与应用5个专业。其中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是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十三五”广东省品牌建设专业、广东省一流校高水平建设专业、广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广东省首批通过IEET专业国际认证的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是我校首个广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工业机器人技术是教育部工业机器人领域应用人才培养中心项目立项建设专业。

计算机工程系

计算机工程系为东莞市计算机学会会长单位,东莞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单位,东莞市动漫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开设有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动漫设计4个专业。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为省级示范重点建设专业和省级一流高职院校高水平建设专业。目前在校生为1280人,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8%以上,就业质量高。

媒体传播系

媒体传播系现为中国包装联合会理事单位、广东省印刷复制业协会理事单位、广东省包装技术协会理事单位、东莞市印刷人才培养基地。开设有包装策划与设计、印刷媒体技术、数字出版3个专业。

物流工程系

学校根据国家将物流行业纳入十大产业振兴计划的背景,更着眼于珠江三角洲和东莞本地经济发展的需求设置:物流管理、港口与航运业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安全技术管理4个专业。以体现专业办学特色,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职业能力和职业转化潜质。

艺术设计系

艺术设计系目前设有工业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产品艺术设计4个专业。经过几年的专业团队建设和培养,目前拥有一支专业素质高、综合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勇于创新开拓的“双师型”教学团队,逐步形成了与地方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相对接的人才培养模式。

财经系

财经系目前已开设会计、金融管理、政府采购管理3个专业。均为考生十分热衷报考的专业。其中会计专业是学校确定的第一批重点建设专业、广东省一流高水平建设专业,会计专业和金融管理专业均为学校历年招生人数较多的专业。

管理科学系

管理科学系现有教职工总人数49人,其中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41人,硕士以上学位人数占总人数达80%。目前在校学生规模1600人,设有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酒店管理、社区服务与管理4个专业。

应用外语系

应用外语系目前共有教职员工36人,外聘教师8人。专任教师31人,其中副教授4人,讲师27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29人,博士1人,是一支年轻的富有朝气和活力的师资队伍。应用外语系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职业教育办学理念,面向市场,立足于服务东莞及珠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潜心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目前设有商务英语1个专业。

体育系

体育系目前开设了社会体育、体育运营与管理2个专业。近年来,本系教师指导的运动队在省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前6名共计80余项。体育系秉承“管理、指导、服务”6字方针,培养从事体育事业(赛事)运营与管理、健身、娱乐休闲、社区指导等第一线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前教育系

学前教育专业是目前东莞市唯一面向幼儿园、幼儿教育机构培养学前教育专业人才的高等院校科系。学前教育系专业师资队伍数量庞大,结构合理,专业优势突出。建系以来,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得到社会肯定,考生报考踊跃,新生报到率接近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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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专业实训

建筑学院

建筑学院按混合所有制模式办学,是我校“政校行企”混合办学的一个新探索,为教育部混合所有制先行新试的典型。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力支持下,由我校与东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东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东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混合所有制形式设立二级学院。现有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园林技术3个专业。

卫生健康学院

卫生健康学院位于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目前开设有护理、助产、药学、康复治疗技术4个专业。西校区面积约231亩,环境优美,教学设备先进。其中:多媒体标准教室36间,多媒体大教室9间,多媒体专业教室4间,标准实验实训室60间,语音室2间,计算机室4间,1000平方米的学术报告厅1个,图书馆藏书30万册。

三、招生章程和计划

(一)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6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3号;邮政编码:523808

西校区:东莞市道滘镇粤晖路3号;邮政编码:523186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学校与本科院校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本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代码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对接本科院校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对应本科院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对应院校与专业见下表:

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报考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专科层次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本校美术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一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本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无排位分省份的同分点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第二十四条 体育类及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份,按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分(综合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体育术科统考成绩×2.5×60%),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高考语文、理科综合、理科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第二十五条本校会计、商务英语专业与澳大利亚阳光海岸大学学分互认项目,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第二十六条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农学类专业学费5130元/生·学年;体育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理工学院举办的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合作办学项目学费:17400元/生·学年;住宿费:六人间1100元/生·学年,四人间1400元/生·学年,参见各省专业目录。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1.设立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一、二、三等奖,奖额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600元,总获奖面达36%。

2.设立学校励志奖学金,奖金为1000-3000元。

3.设立专项奖学金:学生作品、论文、科技发明等获得国家、省、市奖励的,奖励200-1000元。

4.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5.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设立的奖助学金,奖励和资助有关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23306889

传 真:0769-23306887

电子邮箱:zsb@dgp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dgp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xx.dgpt.edu.cn

第三十六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朱华

监督电话:0769-23306846

传 真:0769-23306846

电子邮箱:dzsjjcc@126.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授权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二)招生计划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省内

高职本科三二分段、中外合作项目

省外

四、答考生问

1、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是什么性质的学校?招生范围如何?有哪些招生类型?

我校是国家正式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东莞市属普通高等学校。

2020年招生学生的类型分为四种:一是普通高考类学生,这类学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其中广东省招生批次为专科;二是中职类学生,这类学生必须参加广东省统一组织的“3+证书”考试;三是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类学生,这类学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核查、综合考试、技能测试等环节,由我校组织录取;四是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类。

四类学生收费、毕业待遇相同,学生毕业颁发相同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

2、贵校有哪些社团及课外活动开展如何?

我校学生社团的种类多样,目前共有74个学生社团

有学术科技类,如读者协会、校辩论队、SICA国际交流协会等;文化体育类,如C3动漫社、飞扬音乐社、Liberty Crew街舞协会等;有创新创业类协会,如火星众创社、职业规划与发展协会、简衫手作社等;还有心理协会、心扉手语社、你我他志愿者协会等特长类协会。

在这些社团里同学们充分培养兴趣、发挥特长、增长才干。学生课外校园文化丰富多彩,团委以及学生会、各社团定期组织开展团日活动、各类文娱体育活动,并且常与外校进行各项文化交流。规范的学生社团及组织,是学生挥洒青春激情的阵地,学生在参与活动中成长,在参与实践中发展,在实训中提高动手操作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

3、学生继续深造有哪些渠道?

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的政策,所有专科学生均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广东省本科插班生考试。经省招办录取后,升读本科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本科院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我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验班”体育运营与管理(与广州大学松田学院三二分段培养)、会计专业(与东莞理工学院本三二分段培养)、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与东莞理工学院三二分段培养)、物流管理专业(与广东科技学院三二分段培养)的学生,也是在毕业当年通过转段选拔考核,经省招生办录取后,进入合作的本科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合作院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参加全国自学考试。为满足广大在校生求学深造的需要,进步提升学历层次,增强就业竞争力,我校与天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名校合作开办自考本科段(相沟通班)。在校期间学生可以报读自学考试本科,实现专本课程同修,成绩合格者,毕业时可同时获取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第三,参加专升本成人高考。所有专科学生均可在毕业后,参加全国专升本成人高考,经省招办录取后,继续深造。

4、学校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的文件执行。

高职院校文科类5250元/生/学年,理科类641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四人间1400元/生/学年,六人间1100元/生/学年。

5、学生生活环境怎样?

我校学生公寓4-6人一间,宿舍有独立的卫生间及浴室,浴室有热水供应。室内配有床、桌、椅、柜、空调等,均装有校园网络端口。宿舍楼设有24小时值班的专职管理员。有学生食堂、超市、篮球场、足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室、健身房、学生活动中心等设施。校园西接市场和街道商业区,东面是松山湖风景区,生活便利,环境优美。

五、交通指南

1.在广州火车站,可在广东省汽车总站乘坐广州到东莞汽车总站的长途汽车或乘坐到东莞市大岭山镇的长途汽车,在大岭山广场下车,转乘875路公交车或打的到学校。

2在广州火车东站,可在广州东站汽车客运站乘坐广州到东莞汽车总站的长途汽车。

3.在东莞常平火车站(东莞东站),可乘坐827路公交车到理工体育中心下车,转乘850路、873路、875路、大岭山12路公交车到学校西南门(职业技术学院站)。

4.在东莞汽车总站,可乘坐875路公交车到学校西南门(职业技术学院站)。

5.在东莞汽车东站,可乘坐873路公交车到学校西南门(职业技术学院站)。

6.市区内可在文化广场等站点乘坐873路;在格林小区、南城体育公园等站点乘坐X1路,在总站乘坐875路到学校西南门(职业技术学院站)。

7.经过我校的公交线路有:

经过学校东门(职业技术学院东站)的公交车有:328路、805A路、825路、827路、833路、837路、850路、858路、873路、875路、公交快线21路、高新区公交2路、高新区公交5路、松山湖4A路环湖线。

经过学校西南门(职业技术学院站)的公交车有:328路、850路、869路、875路、大岭山12路、松山湖4B路环湖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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