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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道路、湖泊、桥梁、广场等征名的通告
2015-04-24 00:00

为彰显办学特色,规范用名,提升环境品位,丰富校园文化内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院师生征集校园道路、湖泊、桥梁、广场等名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名范围

本次征名的范围为校园内道路、湖泊、桥梁、广场等,基本情况及区位详见示意图。

1、道路:A号路,B号路、C号路、D号路、E号路、F号路、G号路、S号路、H号路,I号路、J号路,K号路

2、桥梁:1号桥、2号桥

3、湖

4、广场:教学楼前广场 、教师村广场、实验楼广场

二、征名要求

1、按照“彰显特色、传承文化、创意独特、品位高雅、简易好记”的原则,充分体现校园文化、环境特色和布局规划的特点。

2、注重突出我院近6年来办学成就和建成具有东莞特色的全国一流职业技术学院的功能定位,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能反映我院师生蓬勃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和创建一流职业技术学院的目标和信心。

3、用词精炼,内涵丰富,寓意隽永,朗朗上口,通俗易懂,便于记忆。

4、不用人名、外国地名命名本项目名称。

三、征集时间和征集办法

1、征集时间:2015年3月30日—5月30日。

2、征集办法:作品提交方式为电子版本或纸质版本。电子版发至dzyxcd@163.com,纸质版交到行政楼1B402。

联 系 人:张秋婵

联系电话: 0769-23306312

电子邮箱:dzyxcd@163.com

地 址:党委宣传部(行政楼1B402室)

四、评审和奖励

1、将组织专家对符合征名要求的参选作品进行评审。

2、每个项目推荐三个作品入围,入围作品进行网上投票,得票最高者入选。

3、每个入围作品稿酬200元,入选作品稿酬500元并授予荣誉证书。

五、其他相关事项

1、校内外关心支持校园建设的友好人士,均可参与本次征名活动。

2、所有参选作品应附上设计者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并注明创意说明、理由和含义解释等。参选作品如有一致,以投稿时间先者为准。

3、B号路为环湖一圈,命名时不分段;D号路环校一圈,命名是可分段命名,分段按方位东南西北分段。

4、如对没有涉及的地方也可命名,在方案中加以标注说明。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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